本报北京4月22日电来自农业部的消息说,近一段时期以来,河北、安徽、四川、福建等地相继发生重大渔业污染事故,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给当地渔业的生产带来困难,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目前,这几起污染事故的渔业损失量及原因已基本查清,事故赔偿与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今年2月,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境内白洋淀水域发生大面积鱼类死亡,受污染水域面积共计46187亩,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385万元。据调查,确定为保定化纤厂、保定钞票纸厂及污水处理厂等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工业污水进入淀区,引起水中鱼类中毒和缺氧所致。
2月12日,安徽亳州因惠济河上游排放大量污水,在亳州涡河形成约25公里的污染带,鱼虾大量死亡,受污染养殖面积2285亩,经济损失1992万元。
2月25日至3月30日,四川乐山市境内大渡河、岷江近220公里江段发现大量鱼类死亡,种类有鲤鱼、鲫鱼以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娃娃鱼等。鱼类死亡达487吨,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初步断定为上游化工厂违法排污,造成鱼类感染黄磷急性中毒死亡所致。
1月27日至3月23日,福建三明市沙溪河段至闽江干流的樟湖江段149公里的河道连续出现严重死鱼事件,死亡的鱼虾贝类31种,多为经济鱼类,其中70%是正在产卵期的鲤鱼,损失额6058万元。鱼类死亡是有机磷等有毒污染物严重污染水质所造成。
此外,在辽宁大连蛇岛海域、广西崇左县驮卢镇驮卢河下游、广西青秀山下邕江河都有重大渔业污染事故发生。
在接到有关污染报告后,农业部一方面责成地方渔业部门和渔业环境监测站立即调查取证,并鉴定鱼类死亡原因和经济损失,同时积极调派部属渔业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专家前去协助,参与调查处理。
据介绍,由于渔业污染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渔业违法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特别是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给查处工作制造了障碍。近期造成渔业污染的企业多为地方经济支柱或税利大户,一些地方政府担心污染曝光后有损企业、地方形象和市场供应,因此压住不报,或降低损失数额,甚至利用行政手段压制受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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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近期,河北、安徽、四川、福建等地相继发生渔业污染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加强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切实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说,渔业水域是渔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水域污染直接损害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破坏渔业生产,危机渔业可持续发展。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密监视、监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立即会同渔业环境监测机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并鉴定损失及事故原因。渔业环境监测机构作为执行《渔业水质标准》、监测渔业水域环境的法定单位,出具的事故鉴定报告是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的法定依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要根据渔业环境监测机构的鉴定结论对污染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对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通知强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环保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使肇事者真正受到惩处,受害者得到赔偿;要通过事故处理和加强渔业环境保护,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使广大渔民生产生活有保障、人民群众食用水产品安全放心。